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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2015年汉语言文字学专业调剂通知

本院汉语言文字学专业调剂接收本校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(对外汉语方向)、汉语言文字学专业(现代汉语方向)的考生,要求普通话标准,初试总成绩350分以上(含350分)。

符合调剂标准且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务必于2015319日(周四)上午11:00递送申请材料至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9办公室。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,按照200%的比例制定复试名单。321日公布名单,322日复试。

 

申请材料包含:

1. 报名登记表

2. 个人陈述(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下载)

3. 本科正式成绩单原件(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,如来不及办理原件可先使用带有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)

4.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(或学生证)的复印件

5. 身份证复印件

 

注意事项:

1. 所有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排列并于左上角装订后提交,提交后概不退还。

2. 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校内(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)。

3. 材料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9办公室,研究生教务(收),电话62753291

备注:

邮寄材料请使用EMS或顺丰(快递单上注明“调剂材料”字样)。邮寄的同时请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版发至jiaoxue@pku.edu.cn邮箱,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。

4. 调剂咨询电话:010-62753291

 

    

 

 

对外汉语教育学院

2015313